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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不按约定“口说无凭”!找工作记得签合同

来源:扬州晚报 时间:2019-08-23 作者:潮行通招聘网 浏览量:

近日,刘先生向扬州发布手机APP报料频道反映,称他们公司不按照约定,不足额给员工发放工资。接到报料后,记者随即进行了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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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介绍疑被“中间商”赚差价

昨天中午,记者来到了位于阳光新苑附近的扬州光彩电气工程有限公司。记者赶到时,这家公司内并没有人。经过了解,之所以没人,是因为刘某的“维权”,影响到了公司的正常运行。

“刘某确实是我介绍过去的,350元也是我答应的,但刘某的手艺不值350元一天的工资。”在现场,记者根据刘先生提供的电话号码,联系上了中间人胡某。胡某告诉记者,他将刘某带到扬州公司工作后,发现刘某的手艺没有他想象中好,根本不值350元一天。后来,他因跟刘某发生矛盾,就离开了。现在,刘某什么情况,他也不是很清楚。

“刘某少的50元被胡某拿走了。”这家电气工程公司总经理张某介绍,平时,像刘某这类高空作业工人,他们给的工资是300元一天。去年8月,因为工程工期急,所以才出价350元一天。胡某是“中间商”,他每天工资是400元,其中50元来自刘某的人头费,“只要胡某答应不要这个50元,我们会按照350元每天,将工钱支付给刘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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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每天350元工资怎么变成了300元一天?

刘先生是云南人。去年,他在朋友胡某的介绍下,来到扬州光彩电气工程有限公司打工。胡某告诉刘先生,根据刘先生的工作性质,他每天可以领到350元工资。去年8月,刘某跟随胡某来到扬州,参与室外高空作业。这一干,就是90天。

“胡某答应我350元一天的,结果到公司财务那儿结账时,发现工资是每天300元。”刘先生告诉记者,他发现工资不对劲后,就找公司老板了解情况。但得到的答复是,公司是按照相关规定给的,不存在克扣员工工资的情况。公司给的答复,他没相信,然后找胡某问究竟。胡某告诉他,他跟公司老板有口头约定,他的工资就是350元一天。

“为了这事,我多次报警,警察也来了很多次,但一直没有解决。”刘先生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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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头约定不易保存农民工记得签书面字据

此次纠纷中,记者发现刘某未跟胡某以及公司签订关于工资待遇等合同,所以其维权难度较大。如何避免类似事件发生呢?记者采访了法律界人士。

江苏仁方律师事务所律师王伟介绍,农民工朋友跟着包工头出来干活儿,最好能写一个书面的字据。即使不能签合同,也要让包工头写个字据什么的,让他把每月给多少钱、工期多长等等内容写下来;如果农民工朋友和包工头是在建筑工地打工,那除了要让包工头打条以外,最好能保存上级用人单位发的有关凭证。劳动者要把用人单位给的工作证、出入证、考勤表等等都保存下来。发生纠纷找用人单位的工地负责人时,也要带录音机做个录音;如果老板或者包工头不给工钱,打算找他们去要工资的时候,除了做录音准备外,还要带上一两个熟悉的人或者律师去,将来可以作证。

律师提醒,口头约定终究是不容易保存,农民工跟着包工头出来打工,最好签合同或者让包工头打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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