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4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对我市某用人单位处以7万元的罚款。该用人单位因未及时将一名员工的职业病体检情况告知对方,并在体检报告显示异常的情况下,仍安排其从事禁忌作业,进而导致该员工确诊为职业性镉中毒。这是今年我市确诊的首例职业病患者。
▲职业防护照片
因机构改革相关要求,从6月13日开始,本市企业的职业健康安全监管由原安监局管理划转至市卫生健康委管理。市卫生监督所作为市卫生健康委委托执法机构,专门成立职业健康安全监管科,其主要职责是:负责职业安全健康相关单位贯彻执行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
据市卫生监督所所长李伟彬介绍,我市现有各类工贸企业近2000家,涉及的主要职业危害因素有噪声、粉尘、化学毒物等等,我市职业病防治的任务比较艰巨,近几年劳动者进行职业病诊断和鉴定呈上升趋势,2010年至今我市已确诊职业病14例。全市目前仍有相当多的劳动者处在职业病危害因素影响之中,一方面一部分企业对职业病的危害认识不足,法制观念比较淡薄,劳动用工制度不健全,社会保障制度没有全面落实;另一方面部分企业的职业卫生防护设施资金投入不足,没有采取有效的卫生防护措施,或者设施维护管理不规范。
目前,市卫生监督所针对各个企业负责人、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已开设6期职业健康培训班,涉及化工、船舶、汽修等300多个企业,近千人,下发《卫生监督意见书》200多份,要求各相关企业配备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档案、预案等。
市卫生监督所将继续召集电动工具、电子、医药、纺织、皮革、机械等企业负责人、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参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培训班,做到企业负责人、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培训全覆盖,同时市卫生监督所将与各镇分所,对相关企业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以严谨的标准、严格的监管、严厉的处罚,切实保障广大劳动者应有的健康权益。
6月13日以来,市卫生监督所在巡查各企业履行职业病防治的过程中,已查获包括上述案例在内的两起违法行为。另一起案件中,市卫生监督所发现一员工在进行职业病诊断鉴定后,所在企业未及时承担相关职业病诊断鉴定费用。9月19日,市卫生监督所当场下达处罚决定书,处以该企业警告并责令在10日内整改到位,后该企业在10日内主动履行完毕。
市卫生监督所提醒
目前原安监局的“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系统”已经关闭,国家卫生健康委的“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系统”已经开通,请各企业登录新的“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系统”(网址:www.zybwhsb.com)完成首次职业病危害申报工作,首次登陆需先注册。
凡工作场所存在职业病目录所列职业病危害因素,且尚未申报的用人单位,应及时完成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未及时申报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相关规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申报操作手册可登录邮箱下载(tzqzyws@163.com,密码tzq123456)。
职业病危害项目填报技术支持电话:400-106-0066,市卫健委咨询电话:3316426,83217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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