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线电话:
关闭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职场资讯 > 求职新闻

找工作要通过正规渠道,不要轻信“熟人”,“拿钱买门路”!

来源:嘉定检察院 时间:2019-09-06 作者:潮行通招聘网 浏览量:

骗了曹先生和万先生一万多元钱的熊某某竟是一个在烤鱼店打工的小伙子,他自称“是富二代,还是上海某汽车运营公司的股东”,来烤鱼店打工是为了体验生活。他本人可以将他们介绍进这家公司工作,而曹先生和万先生信以为真这才上了当。日前,犯罪嫌疑人熊某某被嘉定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2016年,熊某某在曹先生和万先生开办的烤鱼店里打工,与二人结识,后来三人在一起喝酒时熊某某为了夸耀自己,便欺骗二人说自己是上海某汽车运营公司的股东,谁知二人信以为真,他们竟都指望着让熊某某为自己或亲戚谋份工作。

  为了使二人深信不疑好实施自己的诈骗,熊某某向二人展示了自己伪造的工作证吊牌,跟二人说自己能帮助他们成功得到这份工作。

  之后熊某某在明知自己没有能力帮助二人进入公司的情况下,仍然分别向曹先生和万先生索取了3000元和8000元的“好处费”。

  过了几天熊某某假装安排曹先生和万先生的亲戚在某公园进行面试。过了两周,熊某某谎称二人面试通过了,向他们要来了驾驶证、身份证、银行卡等信息,做了一份假合同与二人签订。

  后来曹先生、万先生二人发觉不对,经核实发现劳动合同是假的,遂报警。

  嘉定区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熊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诈骗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涉嫌诈骗罪,被依法批准逮捕。

  检察官提醒:非法占有、诈骗财物,皆触犯了法律底线,定会得到严惩。另外,找工作一定要通过正规途径,不要轻信“熟人”的“拿钱买门路”,谨慎一切靠花钱“买”来的工作,当心身边散布这些言论的个人和公司,有时候你以为的“小便宜”,很可能就是一个诈骗的坑!


分享到:
相关推荐
暂无相关推荐
微信公众号
手机浏览

Copyright C 2021-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广东潮行通科技有限公司 粤ICP备2021021987号

地址:广东省潮州市潮州大道立信路 EMAIL:

Powered by PHPYun.

用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