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20日发布新中国成立70周年经济社会发展成就系列报告之十九。报告显示,新中国成立70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始终把就业工作摆在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位置,保持了就业形势长期稳定,第三产业已成为吸纳就业最大产业,非公有制经济成为城镇就业主渠道。
就业是最大的民生。新中国成立70年来,我国就业总量从1949年的1.8亿人增加到2018年的7.8亿人,扩大了3.3倍,其中城镇就业达到4.3亿人,比1949年增加了27.3倍。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在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和16-59岁劳动年龄人口开始减少的背景下,党中央实施就业优先政策,大力发展服务业,突出创业带动就业,全国城镇就业总量增加了6300多万人,平均每年增加1000万人以上。
在就业规模不断扩大的同时,就业结构也在不断优化。1949年,全国城镇就业人员仅占全国就业人数的8.5%,大部分劳动者在乡村就业。2018年,城镇就业人员达43419万人,占全国就业人员比重进一步提高到56.0%,较改革开放之初增加了32.3个百分点,平均每年提高0.8个百分点。
更为可喜的是, 第三产业成为吸纳就业最大产业。新中国成立之初,我国工业基础薄弱、服务业发展滞后,绝大多数劳动者以农业为生。改革开放以后,第三产业在1994年和2011年分别超过第二产业和第一产业,成为吸纳就业人数最多的产业。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服务业蓬勃发展,2013-2018年占就业人员比重平均每年增加1.7个百分点,比1978-2012年加快约1.0个百分点。
此外,非公有制经济成为城镇就业主渠道。新中国成立时,个体私营经济在国民经济中还占有较大比重,个体劳动者占城镇就业人员的47.2%。2018年,城镇非公有制经济就业人员占比从1978年的0.2%提高到83.6%,其中,城镇私营企业、个体就业人员分别为13952万人、10440万人,分别占城镇就业人员的32.1%、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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