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9年,1.6万人
1990到1994年, 52.1万人
到1995年上半年,54.5万人
……
情绪不稳、矛盾不断
“再就业工程”能否成为“民心工程”?
下班后的工人们如潮水般涌出(摄 / 陆杰)
上个世纪90年代初,随着产业结构调整,企业用工制度改革的深入,再加上部分企业经营不善等原因,本市下岗待工人员的规模逐年扩大。1989年,下岗待工人员为1.6万人左右,从1990到1994年底,国有、集体企业累计下岗人员已达52.1万。
大量企业人员下岗待工,成为当时企业改革发展中较为突出的问题。做好下岗待工职工的安置就业和对生活困难社会成员的帮困工作,显得十分紧迫。为促进下岗人员的安置就业,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上海市政府实施了“再就业工程”。
1997年7月30日,叶公琦主任,沙麟、胡正昌副主任等领导率部分人大代表分3路慰问了在高温第一线工作的交警、巡警和职工。图为叶公琦和代表在南市区百帮实业公司慰问再就业职工。(摄 / 殷淑荣)
上海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下岗带工职工的再就业问题,多次开展企业实地调研,组织听取相关部门专题汇报,并在主任会议进行讨论、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助力再就业工程的顺利推进。
听:连续跟踪
1995年
主任会议专门听取这方面工作情况的汇报。
1996年
市十届人大四次会议以后,常委会对关于下岗待工人员再就业工作的书面意见办理情况进行重点督查。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本市下岗待工人员再就业情况的报告。
1998年
1998年1月13日,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本市开展再就业工作情况的报告。
报告显示:
1997年全国地方国有、集体企业职工下岗待工有30余万人次。市政府相关部门通过扩大在就业服务中心的试点,建立劳动力市场,促进下岗人员实现再就业。通过加大培训力度,提高下岗人员的技能素质。并依托社区,积极拓宽分流渠道。年底剩余待就业人数还有20万人。
1998年6月4日,市人大财经委员会组织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再就业工程实施情况进行调查。图为陈铁迪主任一行在南市区百帮服务中心了解情况。(摄 / 殷淑荣)
看:专项调研
市十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部分代表提出“要依法保障下岗、待退休人员最低生活标准”的书面意见,经主任会议研究,作为当年市人大常委会重点跟踪的六大问题之一。1995年5月至7月,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胡传治及财经委员会部分委员,考察了上海大隆机器厂、上海织布二厂、上海市徐汇区工业总公司,对上海华生电扇总厂、织袜二厂等单位的有关情况作了了解,并听取了市总工会、市劳动局的专题汇报,对全市在就业情况有了进一步了解。
委员们了解到,截止1995年上半年,“再就业工程”已经安置了近30万人重新上岗,但下岗待业人数仍达24.5万人。市政府近几年连续出台各项政策和措施,对下岗待工职工的最低生活标准作出了明确规定,社会帮困基金也做到了及时到位,使下岗待工人员的生活补贴及待退休人员的待遇基本落实。委员们发现,一些企业的经验值得借鉴和推广,但一些情况和问题也不容忽视。
1998年5月6日,市人大财经委员会组织部分常委视察再就业工程实施情况。图为沙麟副主任一行在南市区百帮服务中心了解情况。(摄 / 殷淑荣)
有经验
◆上海第二织布厂有超过一半的员工下岗需重新安置。织布厂对待岗职工工作十分重视。通过多渠道分流转岗,经济上分类合理解决,创造条件,妥善安置,职工们都表示满意。
◆大隆机器厂的下岗待业职工和退休工人和现职工人数持平,该厂坚持“二先”,宣传在先,工作在先;“二不”,不回避矛盾,不简单处理;“二保证”,保证介绍工作,保证最低生活;“二依靠”,依靠各级领导,依靠基层组织,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干部及市人大代表对本市再就业情况进行调研
有问题
◆少数困难企业本身分流安置能力较弱,客观问题又难以解决,个别企业连最低生活标准也不能到位,职工情绪不稳定,易于引发各种矛盾。
◆有些再就业对象本身条件受限,个人诉求不同,造成了再就业安置难。根据调查结果,本市下岗待工人员中,有迫切就业愿望的只占37.4%,有23%的人明确表示不想再就业。再就业中脏、累、差、待遇偏低的工种,也少有人问津。
说:建议不断
◆市十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专门听取这方面工作情况的汇报,要求政府加强职工下岗、就业的宏观调控和外来劳动力的总量控制与管理,不断完善劳动用工制度和待业保障体系。
◆专项调研之后,委员们要求政府有关部门在宏观上把握适度,做好预测和相应计划;不断完善劳动制度和失业保障体系,抓好“再就业工程”实施,形成有效运行机制;严格监督企业执行相关规定,对违章用工制定有效措施加以规范。
1995年
◆市十届人大常委会专题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本市下岗待工人员再就业情况的报告,要求市政府加强对再就业工程的领导,严格实行职工下岗的总量控制,抓紧制订劳动就业规划,采取各种措施广开就业渠道,继续做好对困难职工的帮困工作。
1996年
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本市开展在就业工作情况的报告。委员们对进一步搞好再就业工作这一“民心工程”纷纷建言献策。
◆减员不是增效的唯一办法。有的企业效益很好,但也下达下岗指标,容易造成群众心态不平衡和社会不稳定。要建立健全有关规章制度,将不下岗、少下岗作为衡量企业领导工作成绩的要求之一。
◆不能将矛盾推到社会保险。下岗人员中有相当大的部分是提前退休和承诺提前退休,以及协议保留劳动关系。一些企业将矛盾推到社会保险方面,但现阶段社会保障体系较为脆弱,长此以往可能会存在一定风险。
◆政府资金应投入到下岗人员培训上,这是治本的一个重要方面。培训要形成规模,职业技术教育要承担起阶段性培训的任务。
◆要加强再就业观念转变的宣传,引导下岗待业人员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就业观,积极竞争上岗,通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使再就业真正成为“民心工程”和“爱心工程”。
1998年
1996年,上海再就业服务中心为失业职工发放失业救济金。 (图 / 上海市人社局)
1996年,上海再就业服务中心组织开展技能培训考试。 (图 / 上海市人社局)
1997年闸北区再就业服务中心成立 。 (图 / 上海市人社局)
Copyright C 2021-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广东潮行通科技有限公司 粤ICP备2021021987号
地址:广东省潮州市潮州大道立信路 EMAIL:
Powered by PHPYu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