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11月的临近,高校即将进入招聘旺季,不少企业已经提前进校园,进行专场招聘。
“虽然都说男女平等,但真正面临求职时才发现,女性在竞争激烈的职场中仍处于弱势地位。”今年大四的女学生小雯向记者透露了自己的烦恼。最近一段时间,她去了不少地方求职,但都没有下文,“像我们这种理工类专业、未婚未育的女毕业生确实不太好找到心仪的工作。”
为加强妇女平等就业权利和劳动权益保障工作、规范招聘行为、消除就业性别歧视、促进妇女平等就业,市人社局、市教委等九部门日前联合印发《进一步规范招聘行为促进妇女就业》的通知。
女大学生成重点服务对象
“解决就业性别歧视问题是推动妇女实现更高质量充分就业的重要内容。”据市人社局负责人介绍,在强化妇女就业服务方面,女大学生成为重点服务对象,相关部门不仅为女大学生提供个性化职业指导和有针对性的职业介绍,还组织她们参加适合的培训项目,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及心理帮扶,帮助她们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和择业观。
针对职场女性“生育”瓶颈期,通知指出,鼓励用人单位针对产后返岗女职工开展岗位技能提升培训;依法惩处侵害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特殊劳动保护权益行为;提倡有条件的用人单位设立“爱心妈咪之家”;促进多种形式的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加强中小学课后服务,缓解家庭育儿负担,帮助妇女平衡工作与家庭的冲突。
坚决禁止就业性别歧视
“各类用人单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应向妇女提供平等的就业机会和职业待遇。各有关单位在拟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信息、招用人员过程中,不得以性别为由限制妇女求职就业、拒绝录用妇女,不得询问妇女婚育情况,不得将妊娠测试作为入职体检项目,不得将限制生育作为录用条件,不得差别化地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坚决禁止就业性别歧视行为。”市人社局负责人表示,用人单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发布含有性别歧视内容招聘信息的,将依法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免费提供法律咨询司法救助
此外,为畅通妇女就业维权渠道,九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及时高效处理举报投诉。除及时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外,12333、12338、12351热线等信访渠道也将保持畅通,并为有需要、符合条件的女性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及司法救助。
“我们将通过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等活动,加大妇女平等就业的宣传力度,提高妇女自我保护和依法维权能力。”市人社局负责人表示,本市还将树立一批保障妇女平等就业权利用人单位典型,对表现突出的推荐参加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全国城乡妇女岗位建功先进集体等创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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