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了新的最低工资标准。新标准从2019年11月1日起执行。全省最低月工资标准调整为1810元、1610元、1480元、1300元四档。
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8.3元、16.3元、15元、13.2元四档。
日前,辽宁省人社厅和省财政厅下发通知,11月起辽宁上调失业保险金标准,此次调整共分为两档。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的指导意见》提出的“逐步将失业保险金标准提高到最低工资标准的90%”等要求,此次失业保险金上调分两个档次,上调幅度分别为12%和7%。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1年不足10年的,失业保险金标准由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3%上调至85%。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10年及以上的,失业保险金标准由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3%上调至90%。